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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太)文罚字[2019]第0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贰仟玖佰捌拾元整;二、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4
    决定机关 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