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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塘市监罚处〔2020〕 1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4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洪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