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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浦(消)行罚决字〔2020〕20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行政处罚内容 上海同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1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