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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2年01月21日,我局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通过中队AI监控抓拍的视频和截图发现,当事人杭州前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的浙A1V81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2022年01月21日14时01分在杭州萧山区建设四路-博奥路交叉口路段机动车因运载散装货物(混凝土)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污染地面。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7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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