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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0301200715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前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6月30日09时左右,当事人杭州前诚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着浙A65A6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载一车混凝土从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杭州前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出发,到北干街道绿地众银汇进行浇筑。13时左右浇筑完毕,该车从工地出来以后,沿着山阴路-金鸡路-萧杭路行驶回单位,2020年06月30日13时19分,在行驶至山阴路与金鸡路交叉口路段时,因搅拌桶内壁有残留,在行驶过程中桶的转动而一点点聚集成堆,加之出口处密闭不严,导致在转弯时混凝土泄漏污染了路面,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并查处。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机动车辆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1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5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