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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0〕330624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收到市局寄送的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结果显示东莞市茶山供销社茶园购物商场销售的“恬姿面巾”、“8142花花公子提花毛巾”及“8145花花公子毛巾”为监督总体B类( 较严重)不合格,我局于2020年4月1日依法对东莞市茶山供销社茶园购物商场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该商场存有用于销售的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毛巾产品,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查清案件事实,拟立案查处,请审批。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捌元零贰分(¥138.02元);二、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元整(¥13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4
    决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