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防交罚02 〔2020 〕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所属广西钦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分公司涉嫌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行为。有以下证据证明:1、询问笔录(1份)2、现场笔录(1份)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有以下证据证明:1、询问笔录(1份)2、现场笔录(1份)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5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翁开锐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