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鄞运罚决字[2019]第33022751191002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5月10日12时50分,宁波市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鄞州万里学院东校区巡查时,发现浙B.3J81S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示证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罗军飞和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受委托人朱琦杰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当天,该车驾驶员罗军飞接到手机APP首约打车平台的派单后,驾驶该车载四名不认识的乘客从万里学院回龙校区门口开往高教园区万里学院,由于被查,该订单已取消。该订单与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供的浙B.3J81S轿车2019年05月10日的首约平台运营情况相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的车主为罗军飞,于2019年04月14日在首约平台用“罗军飞”姓名、浙B.3J81S车牌注册账号后,首约平台开始向其派发网约车订单,仅在2019年05月10日当天,首约平台向该车共派单3笔,成功2笔。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已在宁波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浙B.3J81S小型轿车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因此,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的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9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