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43368****8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434民初3440号
    案号 (2022)冀0434执3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魏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魏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日期 2022-02-1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魏县林祥秸秆销售有限公司货款2975131.49元; 二、被告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魏县林祥秸秆销售有限公司补偿费906621元; 三、补偿费计算至全部货款还清之日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