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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消)行罚决字〔2020〕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永州万喜登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9
    决定机关 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