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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焉人银)罚字﹝2017﹞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行政处罚内容 对准备金余额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比例处以罚款,罚款金额2030.6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2
    决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焉耆县支行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