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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路政罚〔2021〕401080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24日11时15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35国道新海线K666+450日常巡查时,对满载的浙A6L118特殊结构货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为孟凡增,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安鼎昇建材有限公司。经引导至余杭航达停车场检测显示,该浙A6L118自卸货车为4轴货车,其车货总重41.45吨,超限10.45吨,驾驶员孟凡增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确认。根据驾驶员孟凡增自述:该车辆从中泰街道运输货物到浙江隧道工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5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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