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地税高新罚[2018]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税收管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4月-2017年7月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对你(单位)申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罚款11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1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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