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本县地税 罚 〔2017〕 14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违反申报纳税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该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1,591,986.21元,申报缴纳增值税47759.59元,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2,136.13元,教育费附加922.51元,地方教育附加615.00元;未足额申报缴纳2016年度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51.84元、教育费附加151.11元、地方教育附加100.74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对你公司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处50%罚款,罚款金额125.9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06 |
决定机关 | 本溪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