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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市监罚字[2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7
    决定机关 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万家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