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宝坻上河苑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405****312D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06民初3689号
    案号 (2021)津0106执411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10-1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宝坻上河苑医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5日前偿还原告赵蓓借款本金56720元、利息143280元,自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每月25日前分别偿还原告赵蓓借款本金300000元以及按照实际欠款数额为基数自前一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2021年12月25日前偿还原告赵蓓借款本金363280元以及按照实际欠款数额为基数自2021年11月26日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20605元,减半收取1030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15302.5元,由被告天津宝坻上河苑医院有限公司负担(于2021年7月25日前给付原告赵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