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台税一稽罚[2020]12 |
违法行为类型 | 台州市路桥锐思特酒店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2018年,你单位采购软装家具,因部分卖家不提供发票,以支付5%开票手续费方式,向某网站取得由惠州市米基奇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一份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4400173320,发票号码:94326752),价税合计22405.92.00元,该发票于2018年9月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以上发票系虚开。你单位与惠州市米基奇贸易有限公司未发生过业务往来,系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150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8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