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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城法罚字[2019]第310057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地上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损坏城市绿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4月14日10时48分,杭州市临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北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地上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路其负责开发的苕溪壹号工地出入口北侧拆工地临时围墙,拆时产生的砖块、混凝土跌落在公共绿化带上面,共损坏公共绿化带两处,一处面积为7.5平方米(长15米,宽0.5米),另一处面积为2.5平方米(长5米,宽0.5米),总面积为10平方米。当事人行为属于损坏城市绿地,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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