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银监罚决字〔2017〕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没有严格审查票据贴现贸易背景真实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17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州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曹文铭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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