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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鹰)市监(广)罚决〔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停止发布该网站虚假宣传内容;2.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2
    决定机关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金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