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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东综法罚(多湖)字[2018]第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及证据:经查实,2013年10月开始,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1212号建造的紫金湾D区D29#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并于2018年6月底竣工。根据现场勘查结合金华市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金市凯宝测技(2018)技字043号测绘技术报告,该D29#楼系框架结构,该建筑物层高9.89米,长39.84米,宽14.24米,占地面积534.22平方米,建筑面积1346.02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紫金湾D区30#楼,南至小区绿化,西至小区园路,北至小区园路。D29#楼实测建筑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审定意见书审批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实测建筑面积1346.02平方米,审批建筑面积1271.96平方米,违法建设的位置在106室和107室的庭院、客厅上空、主卧室挑空处,增加建筑面积74.06平方米。经规划部门审定,该D29#楼建设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该D2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2
    决定机关 市城市管理执法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