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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枣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贷款三查不到位、虚增存款、将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违规进行核销、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及授信超比例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8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1
    决定机关 枣庄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毛晓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