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华阳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1MA****PJ31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民初9672号 |
| 案号 | (2021)津0111执5668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天津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华阳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天津科先液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货款及清洗维修费共计133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4元,公告费600元,全部由告华阳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