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城法罚字[2018]第510516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被处罚人名称: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13日22时50分,当事人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良渚新城第一小学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施工内容为地下室浇筑作业。施工工具主要有一台混凝土泵车和一辆混凝土搅拌车,施工噪音主要由上述施工工具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当日22时51分,执法人员在施工工地南侧场界外1米处测得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值58.8dB,超出了国家规定标准3.8dB,施工工地东侧是北秀蓝湾小区,南侧是东田玉城小区,西侧是河道和昆仑华府小区,北侧是康良路。当事人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30 |
决定机关 | 余杭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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