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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龙市监处字〔2020〕13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7
    决定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仙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