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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市监处字〔2020〕3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2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共计507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8
    决定机关 德清县局
    法定代表人 沈美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