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柯卫传罚〔2021〕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1^02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柯卫传罚〔2021〕18号案件名称绍兴乔波冰雪世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未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案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绍兴乔波冰雪世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绍兴乔波冰雪世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未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违反了《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处罚的依据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结合结合《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四、传染病防治类(四)E.69的裁量标准。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柯桥支行。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1年7月14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4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