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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邢处〔2020〕13050320000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82万元,罚款0.2016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0
    决定机关 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