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乌市国土资监执法立【2017】1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0 |
决定机关 |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米东区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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