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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市国土资监执法立【2017】1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0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米东区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