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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淄张市监认稽处罚字〔2021〕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壹仟(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5
    决定机关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