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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岳建东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86430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481民初4166号
    案号 (2018)豫0481执42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舞钢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舞钢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3-05
    发布日期 2018-08-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尚欠王兰枝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5.986万元,本息合计35.986万元,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2月1日前向王兰枝清偿完毕上述借款本息(付款方式:先还本金再还利息); 二、若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依照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时足额向王兰枝偿还借款本息,则除上述第一项内容中的款项外,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须自2017年10月1日起继续以实际下欠借款本金数额为基准按月利率0.7%向王兰枝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 三、王兰枝与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案别无其它纠纷。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49元,由王兰枝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谷聪一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易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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