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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发〔2015〕2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贷前调查不尽职,未发现借款人假冒商铺经营者骗贷;未通过向市场方核实等手段对租赁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未发现借款人伪造租赁合同的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04
    决定机关 北京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郑文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