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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环罚[2017]第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萧环处罚[2015]219号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东临地址:萧山区红山农场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一、 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8
    决定机关 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