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荔综违建处字〔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广州市工艺美术总公司广州手袋工艺厂违反了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建设,现本案经我局审查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当事人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0内,自行无条件拆除上述建筑物,整饰现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4
    决定机关 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