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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建罚字〔202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2019年1月6日,由你公司承建的柳州市柳南区中梁百悦公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中王帝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梁百悦公馆项目部“1?6”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柳南政批〔2019〕2号),认定你公司存在以下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未落实到位,工作场所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安排未持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周进平担任施工现场项目部负责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厅已于2019年12月20日向你公司送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告知书》(桂建罚告字〔2019〕66号),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厅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或提出听证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暂扣期间不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业务,时间自2020年1月15日起计算。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8
    决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