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住建罚字〔202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江苏东海天工建设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叁仟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8 |
决定机关 | 连云港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霍正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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