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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泉丰工商处字【201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7万元,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4-21
    决定机关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潭海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