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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建工质)处罚[2020]第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缴纳罚款40228.88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2
    决定机关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