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瑞昌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886016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0121民初2531号
    案号 (2018)赣0121执65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3-28
    发布日期 2018-12-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饶满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高新意支付借款本金6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从2015年3月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吴春根、瑞昌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杨官印以其持有的瑞昌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高新意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