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念亲恩(南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600MA****W8X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02民初4989号 |
案号 | (2021)苏0602执恢94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化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吴小涓借款本金4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本金4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吴小涓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6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400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合计24400元,由被告陈化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880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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