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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路政罚〔2021〕3109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8日9时40分,安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安吉天荒坪北路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EC7317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当事人王梦奇驾驶浙EC7317重型自卸货车从安吉银色港湾工地装运一车沙子到安吉王母山,后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0.45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45吨,最后确定违法事实成立。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捌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2
    决定机关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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