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常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100MA****BL6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1民终661号 |
案号 | (2021)桂1103执120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2021)桂1103民初3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广西常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应返还上诉人傅雨初工程定金20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20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上诉人傅雨初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1088元,减半收取15544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124元,合计34668元(上诉人已交纳),由广西常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8000元,由傅雨初负担6668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