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虞税稽罚[2018]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所)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6月28日对你(单位)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你单位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1、2014年度企业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8840381元,检查核实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351236.76,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42137.80元,核实应纳税所得额29149479.96元,应缴企业所得税7287369.99元,已缴企业所得税7210095.25元,少缴企业所得税77274.74元。2、2015年度企业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8073954.29元,检查核实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15821.26元,减少应纳税所得额347496.54元,核实应纳税所得额28242279.01元。应缴企业所得税7060569.75元,已缴企业所得税7018488.57元,少缴企业所得税42081.18元。3、2016年度企业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867713.91元,检查核实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723335.09元,减少应纳税所得额98766.83元,核实应纳税所得额31492282.17元。应缴企业所得税7873070.54元,已缴企业所得税7716928.48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56142.06元。具体调整内容:(1)本次检查核实补缴2014年少缴房产税42137.80元、2015年少缴房产税58995.21元、2016年少缴房产税81340.54元。分别调减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本次检查核实补缴2015年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21.86元,2016年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46.19元。分别调减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2015年12月出售“求是家园”公寓2套,2016年1月出售“求是家园”公寓1套,未按规定结转盈亏并计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2月出售“求是家园”4幢701室、6幢1201室,售价分别为521982元、536268元,该两套房的成本价分别为537902.46元(房价521982元+过户税收15920.46元)、552624.14元(房价536268+过户税收16356.14元),合计亏损32276.60元,未按规定并计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多计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32276.60元。2016年1月出售“求是家园”9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22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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