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威海经工商处字[2017]00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3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12 |
决定机关 |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于志刚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