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河)应急罚〔2020〕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广西龙锰矿业有限责任公示违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4.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试行)》的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30 |
决定机关 |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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