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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河)应急罚〔202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广西龙锰矿业有限责任公示违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4.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试行)》的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30
    决定机关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