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穗南综执(七)罚字〔2020〕4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及时足额支付苏健等员工的劳动报酬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7 |
决定机关 | 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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