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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市)食药监药罚[2018]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陆万壹仟柒佰柒拾壹元整(¥61771.00);2、处罚款计人民币陆万肆仟捌佰柒拾元叁角陆分(¥64870.36)。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7
    决定机关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晓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