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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消)行罚决字〔2019〕01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永兴化纤有限公司(瓜沥镇)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永兴化纤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瓜沥镇渔庄村,法定代表人:徐美容)遮挡消火栓(堆放货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百七十七条第五阶次,决定给予杭州永兴化纤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杭州永兴化纤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区财政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萧山区大队 2019年5月16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6
    决定机关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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