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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黄处〔2020〕0120190019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0
    决定机关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董晓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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