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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住建罚〔2020〕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用户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决定机关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